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申小艳同志任务川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黄安远同志任务川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谢磊鑫同志任务川自治县文化旅游局(县文物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吴平孝同志任务川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
王海帆同志任务川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
刘 进同志任务川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方 旭同志任务川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务川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职务;
汪 云同志任务川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 川同志任务川自治县都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苟君洪同志任务川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泥高分局局长;
邹 美同志任务川自治县公安局都濡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葛 芳同志兼任务川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蒋 波同志不再担任务川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职务;
甘加勇同志不再担任务川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职务;
申学高同志不再担任务川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职务;
覃乙东同志不再担任务川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职务;
申学周同志不再担任务川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袁 南同志不再担任务川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袁茜莎同志不再担任务川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泥高分局局长职务;
刘伟奇同志不再担任务川自治县文化旅游局(县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廖天忠同志不再担任务川自治县都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冷 旭同志不再兼任务川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职务;
文艺浩同志不再担任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贵阳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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