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并由县司法局负责监督指导。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或新增的,严格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等规定进行办理。
附件: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6年3月31日
附 件
务川自治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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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程序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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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务川自治县耕地恢复过渡期方案(2025—2035年)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决定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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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务川自治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决定 |
县发改局 |
2026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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