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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务川自治县卫生监督所
办公地址: 都濡镇政府路
联系电话: 0852-5628283
部门领导: 所长:田茂富      副所长:陈永亮

工作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规,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稽查。
  二、承担面向社会的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卫生医疗机构和卫生人员等方面的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三、负责卫生行政许可和职业许可的具体工作。
  四、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和定期上报卫生监督抽查结果。
  五、负责对危害公共卫生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卫生监督员的培训工作。
  七、受理卫生安全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及法律咨询工作。
  八、依法对工业企业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
  九、承担县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任务。

办事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搞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特向社会各界作如下承诺:
  一、全员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来访、来电、服务热情,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自始至终对咨询者负责。
  二、卫生监督实行"五公开"。即:公开卫生监督员名单;公开监督程序;公开发证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违纪处罚规定。
  三、许可受理实行限时制。对办理卫生许可的单位和个人,自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在30个工作日内发给卫生许可证;审查不合格的,提出出书面改进意见,并按时复查,严禁不经审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
  四、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卫生监督员坚持做到"七要七不准"。即:要勤政廉政,不准以权(法)谋私;要依法行政,不准越权执法;要秉公执法,不准徇情枉法;要坚持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要廉洁自律,不准接受有碍公务的吃请、礼品;要热情服务,不准冷、硬、拖、顶;要公开执法,不准乱收费;
  五、严格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坚决杜绝执法不规范行为。
  六、快速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接到报后以最快的速度调查和处理,协同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制定控制方案,按要求及时上报。
  七、实行责任追究制。卫生监督员因工作失误或造成不良后果,形成错案的,严格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对卫生监督员有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投诉的,我所经调查属实后,依据卫生局和我所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承诺,我所全体工作人员坚决认真履行,接受社会监督。如当事人认为我所有违背承诺的人和事,可通过书信或电话等途径向我所投诉。在接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完成查处工作,将结果反馈当事人并负责保密。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承办
地址:贵州省务川县都濡镇     联系电话:0852-562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