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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政府领导和政府办领导的服务事项;
三、按县上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县政府各部门后勤体制改革,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后勤事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县级机关后勤系统先进单位、个人的评比和表彰工作,提高后勤管理科学化水平;
四、管理县政府机关财务,按规定审查报销机关各部门有关费用,收缴机关房租费、水费、电费等费用;
五、负责县政府值班管理;
六、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的编制管理、审核、更新、报废及调配事项和负责向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报批;
七、协助做好各类接待及会议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会议室管理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负责机关收发、社会公益活动工作和机关环境绿化、卫生管理,负责县政府机关基建、维修和水、电、气的管理;
九、按有关规定负责对县政府机关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做好与四大机关的衔接工作;
十一、做好机关工会、妇联、计划生育、文体活动及职工健康检查;
十二、负责职能工作中的文档整理和归档工作;
十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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