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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
机构设置: 局长1人,副局长2人,副主任科员1人,办公室主任1人,民族股1人,宗教股1人,天主教爱国会2人,民族文化研究所2人。
局长:王宗党,负责主持民宗局全面工作,重点做好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县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民族经费的争取、列项申报、监督使用、督促检查、总结汇报工作;管理使用好少数民族建房补助款;管理和做好民族成份的识别、恢复、更改工作;指导并做好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民族古籍研究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认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
副局长:文鸣,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民族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做好民族经费的列项申报、项目管理、实施监督、验收总结工作;做好民族民间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民族文化旅游开发等工作。
副局长:付江波,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宗教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负责财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副主任科员:冯亮,协助副局长文鸣工作,负责民族文化工作和办公室管理。
副主任科员:邹书娟,负责工会、纪检监察;负责财务出纳工作;做好党建、计划生育工作。
办公室主任:徐江,做好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人事、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公务等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做好上下联系和相相互协调工作。
民族股股长:徐江,负责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分析、调研、项目论证、申报工作;对民族经费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跟踪调查和综合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智力支边和扶贫工作;负责挖掘、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工作。
宗教股股长;王健松,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全县宗教事务;帮助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好宗教团体的涉外事务;负责单位财务会计工作。
天主教爱国会主任:蒋信勇,负责天主教爱国会的全面工作;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和上级天主教爱国会安排的工作;做好民宗局安排的有关工作;保护天主教信教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天主教教产管理;指导天主教信教群众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密切联系教友为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起到桥梁作用。
天主教爱国会秘书长:蒋信霞,负责天主教爱国会办公室工作,搜集、整理、保管好有关资料;接待教友来信来访,向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指导信教群众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做好上级天主教爱国会和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民族文化研究所所长:负责民族文化研究所的全面工作;协助主管部门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组织民族文化研究人员加强对民族文化的搜集、挖掘、整理和提炼工作;加强对民族语言、民族服饰、民族习俗、民族经济等的研究和归纳汇总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我县民族文化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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