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
2、牵头或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受理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隐患举报。
3、负责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监察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负责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4、承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依据《安全生产法》主要监督下列内容
(一)依法保障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
①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②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③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④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⑤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⑥依法向本单位要求赔偿的权利;
⑦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⑧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二)依法监督企业负责人履行六项责任
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⑤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
(三)对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实施如下的行政处罚
①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予以处罚;并导致事故发生的予以严厉的处罚;
②不认真履行企业负责人的六项责任,职工权利未能得到有效保护予以处罚
③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而组织生产的予以严厉处罚;
④对瞒报事故予以严厉处罚;
三、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电话:0852-5625870
2、协调室(务川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852-5625870
3、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室 电话:0852-8559707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室 电话:0852-5625870
5、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电话:0852-8559707